【吴承学说文体】 “文体”与“得体"
编者按:“中国文体”微信平台即日起将推出“吴承学说文体”专栏,集中刊载吴承学教授多年来研治中国文体学所取得的心得与感悟。所选文章深入浅出地阐释了该领域的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,颇具学术价值,值得品读。
文/吴承学
最近遇到一件颇感为难的事。我校英文主页改版,需要各研究机构提供英文名称。我负责一个叫“中国文体学研究中心”的研究机构,当然也要提供英文名称。但是,请教了许多专家,包括中英文教授,都觉得困难,因为没有哪一个英语单词可以和“文体”一词对译。后来,有关部门另请专家翻译,把“中山大学中国文体学研究中心”翻译成:Research Center of Chinese Literary Forms, Sun Yat-sen University。不过,中国古代文体固然与“Literary Forms”密切相关,但这只是其中之一义而已。把“文体”翻译成“Literary Forms”可以说是一种无奈的选择了。这又让我想起前两年,我有一本叫《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》的专著,入选首批“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”,书名也需要英译。当时请教了一位海外汉学家,他看了书中所解释的“文体”内涵之后,把该书翻译成Studies on the Genres, Styles, and Forms of Classical Chinese Literature。我不知道外国学者看了这个题目,是否会感到难以理解或茫然无际。
中国古代“文体”之难译或者“抗译性”也许正是它的特殊性所致。在英语中,并没有一个和中国古代“文体”完全对应的词。西方的文体学(stylistics)是运用语言学的理论去阐释文学内容和写作风格的一门学科。与西方文体学相比,中国文体学的独特性是相当显著的。在学术研究中,研究对象的魅力往往就在其特殊性。从词源学的角度看,中国古代文体的“体”字,原是人的首、身、手、足的总称。《说文解字》云:“体,总十二属也。”段玉裁《说文解字注》认为十二属即顶、面、颐、肩、脊、尻、肱、擘、手、股、胫、足。《释名•释形体》曰:“体,第也;骨肉、毛血、表里、大小相次第也。”文体之“体”,应该与人之躯体之义有关系,或者是说,是借人体来暗喻文体。明代沈君烈《文体》说:“文之有体,即犹人之有体也。”文体如人体,是文之精神的载体,也是多种多样的。吴曾祺《涵芬楼文谈》“辨体”:“作文之法,首在辨体。人之一身,目主视而耳主听;手职持而足职行。数者不能相假,惟文亦然。固有精语名言,而不足以为吾文之重者,体敝故也。”也是以人体与文体相喻。
这个由人体引申出来的“体”具有虚实的多义性。文体之义,最常见是两种含义:一是体裁,它就像人的身体骨架,是实在的、形而下的;一是体貌,如人的总体风貌,它是虚的,形而上的。
先说体裁或文体类别之“体”。《文心雕龙》自《明诗》至《书记》20篇“论文叙笔”,重点讨论了诗、赋、颂、赞、盟、誓等30多种主要文章体裁。古代的许多文集也是按文体类别来编纂的,如《文选》以“文体编次”,选录近40种文体。此后,许多文章总集、别集皆以体编次,而且踵事增华,愈加细密。如明代吴讷《文章辨体》收文体近60种、徐师曾《文体明辨》收127种、黄佐《六艺流别》收150多种、贺复徴《文章辨体汇选》收130多种。
再说体貌之“体”,它相近于我们今天所说的“风格”。“体”可称某一类文体的风格。如《文赋》指出10种文体的不同,“体有万殊,物无一量”;《文心雕龙•体性》:“若总其归涂,则数穷八体,一曰典雅,二曰远奥,三曰精约,四曰显附,五曰繁缛,六曰壮丽,七曰新奇,八曰轻靡。”这“八体”就是八种风格类型。胡应麟在《诗薮》外编卷1里也说:“诗与文体迥然不类,文尚典实,诗尚清空;诗主风神,文先道理。”指出诗与文的整体风貌之异。“体”可称具体作家的风格。如《沧浪诗话•诗体》中之苏李体、曹刘体、陶体、谢体、徐庾体、沈宋体、陈拾遗体、东坡体、山谷体、后山体、王荆公体、邵康节体、陈简斋体、杨诚斋体,等等。“体”可称某一历史时期文章的总体风貌特色。如《沧浪诗话•诗体》中之建安体、黄初体、正始体、太康体、元嘉体、永明体、盛唐体、元和体、元祐体等。李东阳《怀麓堂诗话》:“汉、魏、六朝、唐、宋、元诗,各自为体。” “体”也可称风格类型或流派。如建安体、西昆体、四灵体,等等。
文章的体裁和体貌是“文体”最基本的含义,由此又引申出不少相关的文体内涵。其中最重要的是“大体”、“体要”,即文体内在质的规定性,如《文心雕龙》自《明诗》到《书记》在每篇终篇之处往往综合概括所论文体,如《明诗》:“若夫四言正体,则雅润为本”;《铨赋》:“丽词雅义,符采相胜……此立赋之大体也”;《颂赞》:“原夫颂惟典懿,辞必清铄……其大体所厎,如斯而已”,等等。符合文章之“大体”的谓之“得体”,谓之“本色”、“当行”。胡应麟说:“文章自有体裁,凡为某体,务须寻其本色,庶几当行。”反之谓之“别调”或者“失体”。
“体”又可以指作品的章法结构与表现形式,如薛雪《一瓢诗话》说:“格有品格之格,体格之格。体格,一定之章程;品格,自然之高迈。”胡应麟《诗薮》内编卷5说:“作诗大要不过二端:体格声调、兴象风神而已。体格声调有则可循,兴象风神无方可执。”薛雪与胡应麟所说的“体格”大略指的是能够承载不同文体的功能、主题与风格等要求的章法结构与表现形式。
“体”可以指作品的语言特征和语言系统,如刘祁说:“文章各有体,本不可相犯。故古文不宜蹈袭前人成语,当以奇异自强。四六宜用前人成语,复不宜生涩求异。如散文不宜用诗家语,诗句不宜用散文言,律赋不宜犯散文言,散文不宜犯律赋语,皆判然各异。如杂用之,非惟失体,且梗目难通。”(《归潜志》卷12)李东阳也说:“言之成章者为文,文之成声者则为诗。诗与文同谓之言,亦各有体,而不相乱。”(《匏翁家藏集序》)这里所谓“有体”与“失体”之“体”,是指不同体裁所应有的具体可辨的语言特征与系统。
“体”又可指文章或文学之本体、本质。《颜氏家训•文章》:“文章之体,标举兴会,发引性灵,使人矜伐,故忽于持操,果于进取。” “文章之体”指的是文章的本质,在于发引性灵,也带来一些毛病。又如明代范应宾的《文章缘起注•题辞》:“由两汉而还,文之体未尝变,而文渐以靡。诗则《三百篇》变而《骚》,《骚》变而赋,赋变而乐府,而歌行,而律,而绝,日新月盛,互为用而各不相袭。此何以故?则安在斤斤沿体为!体者法也,所以法非体也。离法非法,合法亦非法,若离若合,政其妙处不传,而实未尝不传。《易》曰:‘拟议以成其变化。’不有体,何以拟议?不知体之所从出,何以为体,而极之于无所不变。”范应宾认为,“文之体”即文章的本体、本质“未尝变”,是永恒不变的,但具体的文章体裁则是处于不断变化发展之中,如诗而变为骚,骚而变为赋,赋而变为乐府等。
由此看来,中国古代的“文体”概念的内涵是相当丰富、复杂的,在不同语境中,可以有不同理解。所以,要谈“文体”的内涵,首先确定其具体的语境,不能过于执着。
中国人凡事都讲究“得体”,说话要“得体”,办事要“得体”。这可能与中国古代的礼仪传统相关。从词源学看,“体”(體)与“礼”(禮)是密不可分的。《礼记•礼器》说:“礼也者,犹体也。体不备,君子谓之不成人。”明确指出“礼”与“体”的相似性与相关性。汉代刘熙《释名•释言语》又说:“礼,体也,得事体也”,直接认同“礼”与“体”的一致性。从礼学的角度看,“得事体”就是“礼”。所谓“得体”,就是在具体而特定的语境中合适的表达和反应。语境在不断变化,表达也就随着变化。同一件事,在这个场合做是得体的,在另外场合就不得体了。就像穿着正装去游泳和身着泳装去开会,都会被视为痴癫之人。何故?就是因为“不得体”。
礼学强调“得事体”,同理,文章学强调得“文体”。古人对文章写作极为重视是否“得体”,这是文体学的核心问题。“文体”就是中国文章写作的特定语境。中国文学创作与批评都特别讲究“文体”。比如说:“文章以体制为先,精工次之”(《玉海》卷202引倪正父语)、“论诗文当以文体为先,警策为后”(张戒《岁寒堂诗话》卷上)、“文莫先于辨体”(吴讷《文章辨体•凡例》)。这些都是说在创作中“辨体”是最基本的,也是首要的原则。“辨体”的目的,就在于“得体”。
何谓“得体”?就是在具体的文体语境中恰当的表达。所以研究“文体”不但要研究语言形式,还要研究“文体”的表现对象和运用的语境、文体的规范等文章的“大体”问题。文章的“大体”是怎么形成?它是文章的表达对象、运用场合、文体功用、语言形式等因素综合构成的,文体的规范与传统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约定俗成,这是一种无形的法则,是读者的阅读期待与阅读习惯,并以之作为衡量标准。实用性强的文体其“大体”比较容易理解、比较一致也比较固定。非实用性的文体体制则更多的是出于人们的审美趣味和理想,所以往往因时而变。比如,曹丕《典论•论文》说:“铭诔尚实,诗赋欲丽。”铭、诔是用于纪念和追悼死者的实用性比较强的文体,所以其“尚实”的文体特征是比较稳定的。而诗、赋的表现内容与方式各种各样,所以其大体也就非常复杂,实在难以用“丽”来概括。不过,“诗赋欲丽”反映当时人们的思想观念,即诗赋需要文采、骈俪与用典。比如陆机《文赋》也说:“诗缘情而绮靡,赋体物而浏亮”,“绮靡”和“浏亮”其实也有“丽”的意思。后来人们的文学审美观念变化了,诗赋文体的观念也随着变化。由此可以看出,中国古代的“辨体”批评,其深层处反映了中国古人审美趣味的集体性与时代性。
通俗地说,讲究“辨体”就是诗要像诗,词要像词,曲要像曲,记是记,传是传,论是论,议是议。这只是大致而言,更细致、更具体地说,七言诗与五言诗体制不同,七言律诗与七言古诗体制不同,长调词与小词也不同体。每种文体的体制都是在长期创作过程中约定俗成而形成的,按这种规范,则是尊体和得体。传统是对以往知识的认同与积淀、尊重与传承,未必有多少道理可讲。比如宋人批评苏轼“以诗为词,如教坊雷大使之舞,虽极天下之工,要非本色”(《后山诗话》),“极天下之工”本身不是很好吗,为什么要受到批评呢?又如宋人批评秦观的诗“如时女步春,终伤婉弱”(《臞翁诗评》),“时女步春”是很美的形象,时女当然“婉弱”,婉弱也是一种美啊,为什么诗一“婉弱”就不好呢?元好问评秦观诗是“女郞诗”。“女郞诗”又有何不好呢?假如我们不是把这些评语放到中国古代文体学传统的背景下,是不好理解的。其实,宋人对于苏轼词和秦观诗的批评主要是“少游(秦观)诗似小词,先生(苏轼)小词似诗”(《王直方诗话》)。那是出于传统诗词文体学的观念来评价苏词秦诗的,觉得都不本色。按传统文体学观念,诗与词的分界是很明确的,也是严格的。形象地说,“词之为体如美人,而诗则壮士也”(《西圃诗话》),苏轼诗壮美,当然是得体的,但他把词写成壮士就不本色了,秦观词当然是本色,但他把诗变成美人,便不得体了。当然,苏词内涵非常丰富,并非“豪放词”或“壮士词”所能概括的,我们并不完全同意以上说法。但对于古人,理解比评判往往更为重要。不过,在中国古代文体学的价值评价中,“壮士词”与“美人诗”虽然都不本色,但前者的价值和影响要比后者高得多。这种有趣的现象涉及中国古代文体学的另一个问题,这可参考拙著《中国古代文体学研究》第七章“文体品位与破体为文之通例”,此不详说。
今人也许觉得中国古代这样重视文体是不是过于保守拘束,从而影响创作呢?其实,尊体传统之形成是有其道理的。重视文体本色与文体之别,其本意正在于认识和追求文体的多样性。曹丕说文章“本同而末异”,这个“异”,就是文体的差异性。如果没有这个“末异”,所有文章只剩下“本同”了,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单调啊。试想,如果诗、词、曲、赋写出来在文体上都没有什么差异,那需要那么多文体做什么呢?千人一面,可憎可厌;千文一体,亦同此弊。“人之有体”与“文之有体”是同样重要的。作家的个性与文体的个性错综而行,才真正显出文坛的千姿百态、万紫千红来。当然,中国古代文体学传统也不是一成不变的。中国古代的文体学史,交织着“辨体”与“破体”两种截然不同的理论,它们在理论与实践上互相挑战、互相论争与补充,相辅相承地促进了中国文学的发展。
今人对于中国古代的文体学传统,需回到中国古代文体学语境,对之持一种尊重和理解的通达态度。这就是古人所说的,“定体则无,大体须有”(王若虚《文辨》)。文体虽然没有绝对的、一成不变的体制,也存在别体与变体,但必须有相对的总体体制 ,如果没有“大体”,那么也就会取消文体的个性,文体之间的区别被泯灭了,实际上文体也就不存在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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